甲案:因為公司的種類有許多種,而閉鎖型公司又不同於一般股份有限公司,為了讓一般大眾可以清楚分辨,公司的名稱應該要標明清楚。
乙案:若加上閉鎖性字樣,公司名稱可能很長。考慮及此,我們內部有意見認為:名稱上不用標明,但可以在商業司網頁下設立特定的登記或揭示專區,以保護交易安全。
參考條文及資料
甲案:
公司名稱,應標明閉鎖性字樣。
乙案:
本條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