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募集發行之禁止

第356條之4

公司不得公開發行或募集有價證券。但經由證券主管機關許可之證券商經營股權群眾募資平臺募資者,不在此限。

基於閉鎖性之特質,第一項明定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不得公開發行或募集有價證券。惟為利該等公司得透過群眾募資平臺募資,爰為但書規定。

前項但書情形,其股東人數仍應符合第三百五十六條之一規定。

依第一項但書規定辦理群眾募資者,仍受第三百五十六條之一之股東人數及公司章程所定股份轉讓之限制,爰為第二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