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可證

許可證號 廠牌名稱 國外原製造廠商 有效期限 廠商名稱
00714 得本 108/10/31 興農股份有限公司
00815 108/10/31 惠光股份有限公司
00938 殺草罷 "DIANA" GEORGE SERVOS & CO. S. A. 106/09/26 發順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00947 108/10/31 利臺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01119 免針草 TOCELO CHEMICALS B. V. 104/10/25 特欣股份有限公司
01593 109/03/29 中華民國農會附設各級農會農化廠

使用方式

劑型 含量 混合 作物名稱 病蟲名稱 每公頃每次用量 稀釋倍數 使用時期 施藥間隔 施用次數 安全採收期 核准日期 原始登記廠商名稱 施藥方法 注意事項 備註
SP 85.000 非耕作農地 雜草 7.2-9.6公斤 75-100 雜草萌芽後 - - - 先以得拉本做雜草萌後處理噴灑,10天後再噴24%巴拉刈溶液(3L/HA,稀釋166倍)
SP 85.000 新墾或閒地 雜草 10公斤 雜草萌發後 - - - 1.單獨使用:每隔15天施藥一次,共施藥3-4次。2.萌發後早期施藥。3.每公頃用水400-600L溶解後施用
SP 85.000 蔗園 雜草 2.5公斤 - - - 本劑使用時每公頃加24%巴拉刈溶液2L,加80%2,4-D水溶性粉劑2KG,再行稀釋100-120倍後使用